校长办〔2003〕11号好
学校各单位:
现将我校放寒假及寒假前后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从1月10日至2月15日放假,假期37天。全体学生必须于2月15日上午10:00前返校。各院(系)于2月15日上午10:00进行点名,布置开学工作。2月16日新学期开学上课。
二、教师放假由各教学单位在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三、干部、教辅人员和工人从1月12日至2月13日放假,假期33天。1月10、11日和2月14、15日(均为公休日)照常上班。临时工的休假,按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1月10日下午至12日上午学校将召开发展战略研讨会,请全校各机关、科研、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总支书记、院长(主任)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附校、幼儿园教职工的放假和轮休问题,由其主管部门按市教育局的放假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请将安排抄报校长办公室)
六、放假期间,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值班的人数和天数要从严掌握,并须预报值班表,于1月9日前送校办涂桂莲同志处集中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七、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放假,个别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者,须按请假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或旷工论处。请各单位于2月16日下午将教职工和学生返校情况分别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和教务处报告。
八、教学单位要按教务处安排,认真做好学期末复习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不得提前考试。其他单位也要抓紧做好学期末各项工作,防止松懈。
九、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同时提出下学期的工作意见。副处级以上建制单位请于1月10日前将本学期书面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设想材料交至校长办公室王则唐同志处。
十、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布置寒假工作,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中毒、交通、宿舍(住宅)用电、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防范意识,保证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注意对机密文件和贵重物品的清理和保管。学校各重要部门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学生的贵重物品应集中统一保管。教职工要以身作则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广州市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要加强教育,周密部署,经常检查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和值班学生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请于1月8日前分别报学生处和保卫处)。
十一、有关部门要在放假前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离、退、病休人员活动。
十二、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课室时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提醒外出探亲、旅游的师生员工,离开住宅、宿舍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现金等,并注意旅途安全,遵纪守法。后勤处要抓紧安排对校舍、教学设备、水电设备和家具的检查、维修工作,教育技术中心要安排专人对电教设备、计算机进行维护,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十三、有关部门应为留校师生员工安排好节假日的伙食和文化生活(春节团拜活动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寒假期间两校区区间车辆安排为每周两次,分别为星期二、星期五,上车时间为:
上午:8:00 校本部→大朗校区→校本部
下午:5:00 校本部→大朗校区→校本部
祝全体师生员工过一个文明、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