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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实施“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公布制度”

文字:就业办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03-15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有关就业工作精神,研究目前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形势和现状,更好地指导各学院做好200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200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于3月12日上午8:30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校长、200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真华,党委副书记、200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许国彬,学生处处长林绍雄,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了这次会议。

  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徐昶斌对200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他提出,为了提高全校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随时掌握各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经请示有关领导和征求各方意见,学校将实施“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公布制度”,就是在3至6月份每月的20日定期向全校公布各个专业毕业生就业签约情况。此外,他还针对就业工作具体操作事项也作了有关说明。

  徐真华校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首先他肯定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的成绩,认为他们在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中为毕业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和很多有效的指导,比如编印了毕业生人手一册的《毕业生就业指南》小册子等等。同时,他也提出了自己对毕业生的期望和建议。徐校长认为,我们的毕业生应开拓思维,积极转变就业观念,结合自身发展与社会需要进行职业规划定位,而且应该利用学校自身的优势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学生工作处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林绍雄对下一阶段的毕业生就业教育、管理工作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布置安排,随后与会者还讨论了有关具体事宜,交流工作意见。

    许国彬副书记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他强调毕业生就业率高低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标志之一,各单位要把努力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及整体就业质量作为就业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目标。他对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就业;二是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完善就业情况公布制度,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第三是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要为毕业生提供周到完善的指导和服务,对有需要的毕业生进行个性化的辅导,帮助他们顺利落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