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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期)法制教育,激发学生兴趣是关键

文字:黄健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12-21 点击数: 分享至:
我校的大学生普法教育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课程教育,我校的“两课”教育里就有《法律基础》课程,学校通过课程向学生灌输基本法律知识和理念;二是开展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如法律讲座、法院旁听、法律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
  最近我们对部分同学作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校学生接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为学校安排的课堂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在其他渠道中,参加过法院旁听或模拟法庭的学生约占调查总人数的12%,参加过法律征文和其他一些普法活动的约占18% ,通过非学校组织的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约占总人数20% 。
  学生对学校组织的法律学习活动效果的总体感觉如何?从调查中我们得知,认为这些活动的效果一般的人数约占60%;对这些学习活动感到不满意的占20%,渴望这些活动得到改进的占12%,而对这些活动感到满意的仅占总人数的6%。
  由调查结果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现有普法教育成效不明显,学生满意度不高,而绝大多数学生都是渴望通过学习得到法律知识的。作为将要走向社会的公民,缺少法律知识意味着在社会上得不到充分的舒展和发挥。
  从采访调查中得出,多数人认为要把法制教育做好,从学生兴趣入手是一个关键。在课堂上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或许应该采取另外一些更生动形象的手法。同时,也要求用言传身教的做法来教育学生。
  由现状对比可以看出,课堂外的法制知识学习能给学生带来更大的兴趣,比如组织法院旁听或模拟法庭,与法律工作者面对面……无论是参与者还是组织者,往往事后都能带给他们深刻的记忆,能激起他们对法律更多的兴趣。把这些有效而恰当的形式在课堂上加以利用并发挥,无疑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同时注重采集学生的意见并及时归纳采用,达到“教学互动”,对普及法律知识也起着相当重要的辅助作用。
  大学普法教育不是一个僵死的体制。在新的形势下采用多样的形式来应变,才会达到最终想要的效果。“穷则变,变则通”这一思想在今天对我们依然有现实意义。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制教育才不会吃力不讨好,大学生才能在舒心的法制教育中学有长进。我们期待着更好的风气从这里开始形成,更优秀的人才从这里走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