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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我校发布

文字:邓秋华 图片:陈茵 编辑:周喆 江汇 发布时间:2017-04-25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4月25日,广东省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我校北校区国际会议厅举行。本次涉外知识产权案例的评选为深入挖掘案件的学术研究价值,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借鉴示范作用提供了可能性。发布会由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广东省法学会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

发布会现场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协调与合作处副处长王开智,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广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欧丽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笑尘,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戴锦良、秘书长吴让军,我校科研处处长陈彦辉,法学院院长胡充寒,法学院党委书记周秀娇等出席本次发布会。

胡充寒介绍了本次发布会的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并表示,本次案例评选聚焦涉外知识产权,是广东省甚至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关于涉外知识产权案例的评选,案件当事人涉及到丹麦、法国、美国等多个国家,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核心领域。同时,本次知识产权案例评选注重案件的社会影响力,重点考察案件是否涉及新的法律问题,在法律适用上有新的思考,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导向,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

欧丽华分析在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立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时表示,本案的关键是鉴定意见的采信问题,法院紧抓被诉侵权物的特殊性,对专利侵权纠纷中鉴定制度的应用和完善、鉴定意见的采信规则等进行了积极深入探索,开创了成功审理该类案件的先例。陈笑尘则强调要打击侵权的源头,保护知识产权。吴让军分析了中山市鑫海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表示法院合理运用证据机制,按照涉案软件的类型、版本等综合因素确定计算机软件权利人发行软件复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并以此作为权利人的单位利润来计算本案损害赔偿数额,提高了赔偿计算的合理性。法学院教授王太平在点评中表示,评选的案件必须正确、争议少,才能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