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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发布本网深度解读

文字:科研处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日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7〕55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发文公布。为使广大教师更加了解《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本网记者就一些关键问题采访了科研处负责人,为您解读相关内容。

一、《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1.修订背景方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4〕37号)自2012年颁布以来,对于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支持学校科学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发展,国家和广东省科研政策有重要调整,学校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对学校科研发展提出了新要求,《经费管理办法》一些规定有必要进行修订。

2.修订依据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关于修改《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决定(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3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广外科〔2016〕10号)等中央、地方及学校有关文件。

二、《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1.创新科研激励机制。间接费用中设立绩效支出,激发研究人员活力;间接费用中新增二级单位管理费,激发二级单位主体作用。

2.创新科研支撑模式。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充分发挥劳务费对研究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明确协作费,支持研究跨单位协同资金;明确对于野外考察、数据采集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支出,可以报销;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3. 创新服务方式。合并科研项目预算科目“同类项”简化预算编制及调整;制定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差旅费使用更符合科研实际,简化报销程序;建设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系统,深入优化服务。

三、《经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1.《经费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项目主管单位或经费来源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按其规定(约定)执行;校级项目及项目主管单位或经费来源单位无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施行前立项,尚在执行期内的项目,在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由科研人员自主选择在研项目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安排、预算科目调剂等是否执行新规定。如执行新规定,需履行学校有关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并符合预算调剂的有关规定。

3.原未设立间接费用的在研项目,如要新增间接费用,由项目负责人自主选择是否将项目资金分解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四、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怎样界定,主要考虑是什么?

1.《经费管理办法》的最大变化之一是把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激励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有关管理费用等。

2.《经费管理办法》间接费用以绩效支出形式提供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有利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激发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哪些科研项目可以核定间接费?

除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得核定间接费用的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外,其它所有项目均可核定间接费用。

六、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类型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经费来源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属于纵向项目经费,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属于横向项目经费。

七、直接费用包括哪些开支科目?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根据资金用途不同,具体分为10个开支科目: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设备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宣传费,协作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人力资本费(人员费)和其他支出。

八、哪些费用可以列支资料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均可列支资料费。明确文献检索费、外文图书购置费在资料费列支。其中,购买图书资料和专用软件等费用单张发票票面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报销时,无需附清单和报增固定资产。1000元(含)以上的,须附清单并按规定报增固定资产。

九、数据采集费开支范围有哪些?

数据采集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相关的费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可在数据采集费列支。单笔金额5000元以上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十、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如何使用?

1.把原《经费管理办法》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均可列支。

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预算。这三项费用合计不超过直接费用3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直接费用30%的,需要对计划开展的会议、调研、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所需经费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3.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出差,专业技术岗二级及以上人员、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且专业技术岗三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单程飞行时间超过两小时,当天往返的,可选择一类人员交通工具标准;因研究需要或特殊情况如健康原因,经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后,陪同一类差旅费标准的人员出差,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因健康原因或因其他突发情况,经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可按照上一类别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4.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出差,按项目负责人审批的类别,凭票据实报销;

5.在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6.租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费用5000元(含)以上的,须提供由项目负责人与车辆(船只)出租方签订的租车(船)合同或协议,除按照学校相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外,还须经科研处审批。

十一、开支设备费应当注意什么?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及其耗材属于设备。

2.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可列支设备费。

3.使用项目资金购置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设备必须由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4.科研仪器设备可由学校自行采购,采购设备科研人员可以推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评审专家,由资产管理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十二、支出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宣传费有什么要求?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出版费、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受理费、成果推介费用等,可列支印刷出版费。

2.出版费须附出版合同(协议)书,版面费须附刊物封面及目录或录用通知书。

3.印刷费单张发票5000元(含)以上必须附印刷合同书。

十三、开支协作费、外拨委托项目经费应当注意什么?

(一)开支协作费方面

1.协作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在项目立项任务合同书中列明的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合作研究、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2.跨单位合作的项目,确需外拨资金的,应当在项目预算中单独列示,并附外拨资金直接费用支出预算。

3.外拨协作费支出须以项目合同为依据,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30%。

4.有外拨资金的项目,外拨资金决算经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

(二)外拨委托项目经费方面

学校、各科研机构设立的委托科研项目,由校外单位或人员承担且需外拨科研项目经费的,由项目委托单位提供科研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立项书、结项书等相关材料,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经费外拨手续,由委托单位审批盖章后方可按照立项、结项分批外拨经费。

十四、什么是专家咨询费,对支付对象有何要求?

1.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校内外咨询专家的费用。

2.支出咨询费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支付对象确实属于项目研究领域的专家;二是支付对象切实发挥了咨询作用,推动了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需要注意的是,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本课题组成员以及履行项目管理职务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

3.支付专家咨询费标准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广东省出台相关规定,则按广东省最新文件执行。

4.以单位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属于专家咨询费,不得在专家咨询费里列支,5000元以上的单位咨询费报销须附合同(协议)。

十五、劳务费开支范围有何变化,标准如何确定?

1.《经费管理办法》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开支对象为参与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

2.使用项目劳务费聘请的临时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三个月及以上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报科研处和人事处审批,并与项目聘用人员签订科研项目兼职或非全日制劳务协议;三个月以下的,须报科研处备案。

3.直接参与项目的研究人员劳务费发放额度参照广州地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一年内不得超过12万(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4.单个项目原则上只能聘请1-2名科研辅助人员,聘请的科研辅助人员劳务费每月发放额度不超过3000元。

5.劳务费不得支付给学校在编人员。

十六、人力资本费(人员费)如何列支?

1.人员费是指用于校级科研项目对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付出人力资本的补偿。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人员费构成人力资本费。

2.人力资本费项费用支出比例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60%,人员费发放额度不超过项目经费的30%。

3.支付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人员费,须录入学校薪酬管理系统,通过转账支付方式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学校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七、其他支出如何列支?

1.其他支出属于项目预算的“兜底科目”,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9个科目之外的其他支出均可列支。一般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支出。

2.办公用品(笔、文件夹等)等单张票据金额1000元以下的,可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采购,并凭发票报销。单张票据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须通过学校集中采购或经资产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报销。

3.复印纸、打印纸、硒鼓粉盒已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以上三种办公用品统一在学校文具仓领用,采购由教育集团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统一采购。

4.通讯费报销时须持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开出的实际消费发票在符合规定范围内报销,非项目组成员发生的通讯费不予报销。

十八、因科研业务需要开展野外调研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如何报销?

1.因科研业务需要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气象观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工程现场调查、环境监测、项目现场检查验收、海洋科学考察等工作,住在帐篷、农户、船舶、厂矿、科研基地、考察站、监测站、农场、林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报销情况说明》,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已支付住宿费的,提供收取住宿费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住宿费收据及相应依据,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住宿费。

3.他特殊情况实际发生住宿而没有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报销情况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九、对购物发票上开具名称及附件的要求?

1.所有购物发票原则上应列明具体购物名称,特殊情况不能开具具体购物名称的,需附加盖销售单位有效印章的购物明细清单。

2.在超市、百货公司等商店购货(含网购)发票单张票据票面金额3000元(含)以上的,报销时须还须附上购物电脑小票。

二十、发票业务的支付有何要求?

发票业务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均须通过对公汇款支付。确因情况特殊需自行支付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说明,经财务处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十一、间接费用如何核定和使用?

1.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激励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有关管理费用。

2.纵向项目经费主管单位对间接费用管理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项目主管单位对间接费用管理没有规定的,按照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30%;50万元至500万元的不超过25%;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

3.横向项目经费的间接费原则上按不超过项目到账总额度的70%核定。

二十二、绩效支出如何支出?

1.绩效支出上限为核定的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后的剩余部分。

2.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统筹安排,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绩效考核情况制定绩效支出方案,经科研处审批后方可发放。

3.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实际研究工作、并对总体目标做出贡献的项目组成员及聘请人员。

4.绩效支出分中期检查和结项两个阶段发放,各占50%。无中期检查或年度检查的项目在项目执行年限过半且顺利开展的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发放申请。

5.绩效支出流程为:(1)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提出方案,通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系统”申请发放。(2)科研处方案和申请进行审核和批准。(3)科研处通过薪酬系统按照审批的方案统一制单发放。

二十三、项目资金预算如何编制、调整?

1.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预算。

2.纵向项目直接费及校级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且符合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供详细说明,并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科研处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调整,单个项目一年只受理一次预算调整。

3.纵向项目直接费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和其他支出的预算调整,报科研处审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需要调减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报科研处审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的,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科研处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横向项目直接费预算的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进行。

5.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允许调整。

二十四、项目决算应当注意什么?

1.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财务处的协助下全面清理经费收支情况。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题之前全部结清。项目尚有应付未付账款的,应在项目清账前处理完毕。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如实编制经费决算报告,并按要求报科研处、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后,报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单位。

二十五、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有何规定?

1.项目结转资金是指在项目实施期间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2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2.各级各类项目完成后应按中央、地方及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账和项目结余资金账务处理。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项目获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单位批准结项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在通过验收2年内报销使用完结余科研经费。

3.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全额回收,按国家规定原渠道上缴项目经费主管部门。其他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项目经费主管部门规定回收的,全额回收,可留用的部分,由科研处书面通知财务处收归学校,由学校统筹用于资助学校专项科研活动支出。

二十六、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有何禁止性规定?

1.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

2.外拨项目经费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

3.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项目经费挪作它用,或转给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或个人。

4.劳务费不得支付给学校在编人员

5.科研项目经费不得开支礼品费、纪念品费和旅游费等。

6.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咨询费。以单位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属于专家咨询费,不得在专家咨询费里列支。

7.单次会议发生的费用须一次性报销,不得拆分报销。

8.项目执行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发放绩效支出。已发放的绩效支出,学校有权追回。

(1)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的调整未按要求提前报批。

(3)无正当理由,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执行,或未按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4)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5)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

(6)因故被终止执行的项目,以及因故被撤销的项目。

二十七、对二级单位支持和要求有哪些变化?

1.为发挥二级单位的主体作用,学校将科研项目部分管理费下拨至二级单位,用于二级单位科研活动相关支出。

2.明确了各二级单位的职责,各二级单位包括学院(部)、科研机构以及协同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服务队伍,明确具体分管项目经费的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传达上级及学校相关项目经费管理文件精神,做好科研人员项目经费使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本单位项目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十八、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1.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方面:一是学校逐步建立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动态诚信档案系统,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奖惩机制。二是将专项审计、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结果作为项目申请和科研经费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规行为方面:一是明确对组织不力或管理不当的项目和单位,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告(函告)项目委托单位。二是涉嫌违纪违法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